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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CO MYLAB/CESCO MYLAB 去品牌店
| 容量或重量 | 70ml x2 |
|---|---|
| 主要事项 | 无色~米黄色透明液体/喷雾型 |
| 使用期限或开封后使用期限 | 从生产日期开始36个月/生产日期信息随时变更,因此难以记载。 确切的生产日期请联系1588-1119。 |
| 使用方法 | 1) 驱蚊时,在约10~20cm的距离喷洒适量胳膊、腿等暴露部位及鞋子、袜子、衣服等。 2) 防螨虫(长角血蜱、毛螨)时,在螨虫容易粘附的纤维、鞋、包、凉席等处喷洒适量。 3) 蜱虫(长角血蜱、毛螨)的驱避效力维持3小时,蚊子的驱避效力维持4小时的产品,每天最多使用5次。 |
| 制造商及制造销售商 | 制造商: PHARMCLE / 承销商: CESCO / 定制型承销商: 不适用 |
| 主要成分 | 1. 有效成分:丁基乙酰氨基丙酸乙酯 12.4% 2. 其他添加剂:丁二醇、聚氧乙烯山梨醇单月桂酸酯、乙醇、磷酸一氢钠、柠檬酸、组合香料(泉玫瑰香HY-936290),纯净水 |
| 是否通过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审查 | 食品医药品安全处许可产品第5049号 |
| 使用时注意事项 | 1. 本品仅供外用。 2. 请勿直接吸入喷雾器。 3. 请勿用于可被迅速吸收的皮肤部位(伤口或炎症部位、关节部位、粘膜、眼睛周围、嘴周围等)及晒伤严重的皮肤。 4. 请勿直接喷洒于面部。 5. 用于脸部时,请先取适量本产品置于手中,避开眼睛或嘴周围涂抹,耳朵周围仅涂抹少量本产品。 6. 儿童使用时请注意,不要取适量于儿童手中,请取适量于成人手中涂抹。 7. 请勿超量或长时间使用。(至少3~4小时有驱避效果,3小时内请勿追加使用。) 8. 食用食物或饮料、嚼口香糖、吸烟或上厕所前应洗净涂抹本品的手。 9. 外出回来后用肥皂和水清洗沾有本品的皮肤。 10. 请勿用于内衣。 11. 请勿在密闭场所使用。 12. 可能对塑料眼镜框、乙酸盐、人造丝、氨纶或其他合成纤维(尼龙外)、塑料、手表玻璃、橡胶、汽车、油漆或涂有清漆的表面造成损害。 13. 不得用于食品、厨具、儿童玩具、动物饲料等。 14. 处理衣服或袜子等时,再次穿之前请务必洗涤。 15. 请勿对着火花使用。 16. 请勿在炉子、风炉等火器附近使用。 17. 产品涂抹表面干燥前请勿靠近火苗或火焰。 18. 螨类(长角血蜱、毛螨)驱避效力并非通过人体应用确认。本品对螨类(长角血蜱、毛螨)的驱避效果有限,请遵守其他预防守则使用。 19. 请按照本品用法、用量和使用注意事项使用。 20. 6个月以下婴儿使用时请咨询医师。 急救措施 1. 可能会发生过敏反应和过敏反应,包括皮肤充血发红,此时应停止使用,用水充分洗净,必要时请就医。 2. 如与眼睛接触,请睁开眼睛,用水充分清洗15~20分钟,如佩戴隐形眼镜,清洗5分钟后摘掉隐形眼镜,清洗后若刺激感持续,请就医。 (进入眼睛时可能会造成伤害) 3. 如出现吞咽现象,应立即就医,并遵医嘱。 如不能及时就医,不要催吐,要少量饮水。 (但是,不能给昏迷的患者任何东西) 保管方法与使用标准 1. 请在室温(1~30℃)下保管,避免直射光线。 2. 请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保管。 3. 将医药外品从原容器中取出并存放在其他容器中,可能导致医药外品误用导致事故发生或医药外品质量下降,请翻越原容器并紧闭保存。 |
| 品质保证标准 | 本产品如有异常,将根据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告的消费者纠纷解决标准进行赔偿。 |
| 原产地 | 韩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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