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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瓦维托斯/JOHN VARVATOS 去品牌店
| 容量或重量 | 75ml |
|---|---|
| 主要事项 | 适用于所有肤质 |
| 使用期限或开封后使用期限 | 开封后36个月 |
| 使用方法 | 建议喷洒在手腕内侧、颈部内侧、膝盖后侧、胳膊肘后等脉搏跳动的部位或直接喷洒在空气中后边走边自然地散发香气。 |
| 制造商及制造销售商 | 화장품제조업자:ELIZABETH ARDEN INTERNATIONAL S.A.R.L. / 화장품책임판매업자:ELIZABETH ARDEN INTERNATIONAL S.A.R.L. / 맞춤형판매업자:해당없음 |
| 主要成分 | ALCOHOL DENAT., Water/Aqua/Eau, Parfum/Fragrance, Propylene Glycol, Butyl Methoxydibenzoylmethane, Ethylhexyl Methoxycinnamate, Ethylhexyl Salicylate, Alpha-Isomethyl Ionone, Citral, Citronellol, Coumarin, Geraniol, Limonene, Linalool, Ext. Violet 2 (CI 60730) |
| 是否通过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审查 | 无 |
| 使用时注意事项 | 1.请勿用于有伤口、湿疹及皮炎等异常部位。 2. 使用过程中皮肤出现异常时请停止使用,并向皮肤科专家咨询。 3. 保管及处理时的注意事项 甲. 使用后请务必盖好盖子。 乙.请保管在幼儿、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 丙.请勿置于高温或低温场所及直射光线照射处保管。 4. 除规定用途外,请勿使用。 |
| 原产地 | 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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