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品牌政策,提货之前,相同商品最多可购买8个,同一品牌的商品最多可购买14个。
如超过可购买数量,出境当天将无法在提货处 领取商品。
| 序号 | 商品评价 | 顾客满意度 | 作者 | 评价日期 |
|---|
| 容量或重量: | 3 克/.1盎司 |
|---|---|
| 主要事项: | 适用于所有肌肤 |
| 使用期限或开封后使用期限: | 开盖保质期为 6 -24个月,不同的产品的开盖保质期和生产日期不同, 详情请拨打 MAC 专柜(1644-2959)咨询 配送使用期限为1年以上的商品 |
| 使用方法: | 将适量本品均匀涂抹于双唇。 |
| 制造商及制造销售商: | Estée Lauder Companies / Estée Lauder AG Lachen |
| 主要成分: | 蓖麻籽油、二异硬脂醇苹果酸酯、三(辛基十二烷醇)柠檬酸酯、辛酸/癸酸甘油三酯、羊毛脂油、小烛树蜡、地蜡、双-二甘油多酰基己二酸酯-2、氢化聚癸烯、硅石、聚乙烯、微晶蜡、辛基十二醇、木鲁星果棕籽脂、氧化铝、角鲨烷、香兰素、亚油酸、胆甾醇、野大豆籽提取物、生育酚乙酸酯、大麦提取物、神经酰胺 3、小麦胚芽提取物、氧化锡、可能含有的着色剂:CI 77019、CI 77891、CI 77491、CI 77492、CI 77499、CI 42090、CI 75470、CI 15850、CI 45410、CI 73360、CI 17200、CI 19140、CI 15985。 ILN39729 |
| 是否通过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审查: | N/A |
| 使用时注意事项: | 1.在使用此产品时,如出现以下异常症状,请停止使用, 并咨询您的皮肤科医生。 a) 红斑、浮肿、痕痒、敏感等异常症状; b) 当适用部位在阳光照射下,出现以上异常症状。 2.切勿用于伤疤、湿疹、或皮肤炎等皮肤状况。 3.避免接触眼睛。 4.储存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a)使用后把瓶盖密封。 b)把产品放置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c)请勿储存于过热或过冷的环境中。2.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皮肤发生异常,请停止使用并向皮肤科或者专业医生咨询。 3. 保管以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使用后请务必拧紧盖子。2)请把产品放在儿童的手触摸不到的地方。3)请将产品保管在通风阴凉处,避开阳光直射、高温及低温。4. 请勿用作其它用途。 5. 避免误入眼内,进入眼内时千万不要揉眼睛,用清水冲洗后向专业医生咨询。 |
| 品质保证标准: | 根据公平交易委员会告示的各种产品标准解决消费者纠纷。 |
| 客服中心电话号码: | 1644-2959 |
| 原产地: | 加拿大,加拿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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